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_政策解读_财税资讯_武汉弘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政策解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作者:千恒云企服 | 发布时间:2022-02-22 | 阅读量:0

投资界2月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税收政策。

税务总局

2022年2月9日


上一篇:武汉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下一篇:支持创新创业 部分企业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延续
热门服务和内容
推荐文章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Copyright © 2018-2021 武汉弘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 鄂ICP备2022003916号
    电话咨询:15377060865
    在线客服咨询